为加强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保障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水队员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护水队员2名。主要从事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源日常巡查、监管和辅助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因长期户外作业,限招男性。办公地点在抚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5.年龄35周岁以下;
6.中共党员和复转军人优先。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招聘岗位人员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由辽宁省环境监察局统一组织进行。笔试、面试内容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和岗位任职能力。总成绩采取笔试成绩(40%)加面试成绩(60%)加权计分排名。
四、人员性质
招聘人员为劳务合同(派遣)制,由辽宁省环境监察局统一管理。
五、招聘程序
应聘者自行到辽宁省环保厅网站(www.bjyiheweixin.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并在12月15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的扫描件及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lnsyhjjc@163.com)。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策咨询
联系人:穆育辰 联系电话:18624330150
辽宁省环境监察局
2017年12月4日
附件:招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