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家电拆解过程中ODS处理情况调研及政策建议”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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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技与国际合作处 时间:2017-12-04

我国2009年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建立了废家电回收拆解体系,由环保部固废中心对其拆解过程进行统一管理。然而,在末端回收处理阶段,制冷剂、发泡剂回收率较低,回收后的制冷剂或发泡剂,后续管理要求不明确,回收处理和处置流向复杂。随着我国废冰箱及空调器产生量及拆解量持续快速增加,需开展废家电拆解过程中ODS处理调查研究工作。我国2010年发布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73号)对制冷剂生产使用以及回收处理要求进行了规定,要求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报废处理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泄漏和排放。然而,由于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废家电拆解过程废制冷剂、发泡剂回收处置执行不到位,因此,需开展相关政策建议工作,确保《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落实到位。

 

  为了解目前废家电拆解过程中ODS处理情况现状,对废家电拆解过程中ODS管理提出工作建议,现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家单位承担上述废家电拆解过程中ODS处理情况调研及政策建议工作。相关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国内外废家电ODS回收及处理处置现状调研?

  2、废家电ODS产生与流向分析及预测

  3、编制相关政策建议

  详细工作内容见工作大纲。

 

  二、产出

  项目产出包括但不限于:

  1、《国内外ODS回收处理处置现状以及技术、设备调研报告》;

  2、《废家用电器中ODS产生与流向特征和规律研究报告》;

  3、《废家用电器制冷剂回收及环境无害化管理政策建议》。

 

  三、时间要求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月,项目下所有的活动应在该周期全部完成。承担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应提交具体详细的时间进度计划。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当满足的条件还包括: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

  2、了解废家电中ODS回收利用现状,熟悉国际公约以及国内法律法规在ODS回收利用、处理处置的相关要求,具有数据分析能力,掌握我国主要省市废弃电器产品历年拆解、回收、处置数据的优先;

  3、具有5年以上废家电回收管理、产业发展等方面研究经验,为国家有关部委、地方政府提供决策支撑服务经验的优先;

  4、具有组织开展废弃电器产品回收利用行业性活动的经验和能力;

  5、具有足够的人力资源,项目核心成员应由具有下列资质的人员组成:

  a)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科学/工程、化学、电子工程、管理等相关领域专业背景,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有5年以上废物回收方面研究经验;

  b)项目组成员至少3人具备环境科学/工程、电子工程、工商管理等相关领域专业背景,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c)项目组成员至少具有2年以上废物回收方面研究经验;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熟悉国内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相关规定,熟悉国内外ODS管理及回收利用有关规定,熟悉废物回收运营模式,承担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领域方面工作;

  d)项目组成员具备国际合作项目经验优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项目三处

  滑雪 柳朝霞

  电 话:010-82268856 010-82268912

  传 真:010-82200510

  电子邮件: hua.xue@ mepfeco.org.cn liu.zhaoxia@mepfeco.org.cn

  有意向的单位可于2017年12月15日17:00之前联系上述联系人。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项目建议书及相关申报材料须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正本,六份副本)于2017年12月15日前通过邮寄等形式发送到以下地址。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合同处 肖穗子

  电话:010-82268849

  传真:010-82200517

  电子邮件: xiao.suizi@mepfeco.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0室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项目建议书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封袋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简历格式要求见后。

  3、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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