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省督导组对阜新市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 工作开展专项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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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7-12-04

  按照《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应于2017年底前完成造纸、钢铁、氮肥、印染、制药、制革等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为推动此项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11月24日,省水防办组织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组成督导组,对阜新市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开展专项督导。督导组首先对我市落实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相关文件和企业台账等档案材料进行了审阅。

  随后,现场检查了我市涉及清洁化改造的富国皮革工业(阜新)有限公司、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阜新澳得利皮业有限公司和辽宁天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现场检查结束后,我市组织召开了专项督导汇报会。会议由省工信委副巡视员申世英主持,副市长马如军、市工信委主任高正民、市环保局副局长张萌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工信委主任高正民汇报了我市清洁化改造工作开展情况。督导组对我市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整体工作进展和工信、环保两个部门的密切配合给予肯定,针对具体问题,进一步提出完善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要求制革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原料及工艺上进一步提高清洁化水平,研究采用先进技术和措施减少铬用量,逐步提高鞣制铬液的循环利用率,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清洁化改造任务。同时,对生产废弃物,要探究综合利用新途径。二是对制药企业要进一步排查,完善企业资料,建立企业台账。对辽宁天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清洁化改造采取的绿色酶法工艺给予肯定,建议政府要加大推广力度,加快实施。三是对已确认的停产企业,要做出复产改造承诺,切实担负起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清洁化改造工作的全面实施。副市长马如军做了表态发言,他表示,省水防办开展专项督导对企业和政府工作的开展都有很大的督促和推动作用,各部门要主动提高认识、加强配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开展清洁化改造促进企业优化发展;针对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市政府要召开专题会议,逐一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国家考核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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