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失效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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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7-05-02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环监函[2017]606号
 
 
 


关于《关于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失效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2011年9月16日,我部印发《关于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2011〕115号),组织在全国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该项工作已于2011年底结束,相关工作任务已完成。经研究决定,环办〔2011〕115号文件宣布失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4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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