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的公告

[ 打印 ]
来源: 时间:2017-06-06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7年 第22号
 
 
 


关于发布《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提升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行业的整体水平,我部制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现予发布。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

  2017年5月27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5月31日印发

  • 省内环保
  • 国内环保
  • 国外环保
  • 环保相关
  • 媒体环保
  • 省直部门
  •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