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年度评估项目采购询价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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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7-11-22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全面掌握当前我省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25号)要求,开展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年度评估项目

二、 采购单位

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 供应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产品属于其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企业或业主。

2、完全同意并愿意自觉遵守本询价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3、具有环境工作经验和背景

4、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项目负责人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四、 采购成果需求

1构建辽宁省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年度评估数据库,实现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

2编制完成《2016年度辽宁省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报告按照水源地评价体系要求,完成水源地水质状况和水源地环境管理状况评估。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从保护区污染防控、污染物监管和应急响应等方面提出对策和建议,以确保我省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五、 进度安排

项目工期为2个月

六、 报价要求

此项目预算为14.2万元。报价方式为项目总包干价,投标报价不得违反国家相关取费规定。供应商请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制定预算报价。

七、 其他要求

1、 供应商请于2017112416前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和响应文件。

2、 响应文件包括项目内容、执行计划、执行时间表、项目人员构成、项目履历及资金预算。

3、 询价小组将根据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  联系方式

联系人:宗芳   62788316

  址: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号甲217

 

 

 

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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