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蓝天工程工作简报2015年第8期

[ 打印 ]
来源: 时间:2015-08-31

                       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专报

              

    828日上午,省政府召开了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我市按照省政府要求,紧急部署,迅速行动。现将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及采取的措施汇报如下:

一、 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截止到300000时,本溪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56,全省排名第8位。

我市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排名依次为:本溪县为28、桓仁县为42、明山区为47、南芬区为52、高新区管委会为53、平山区为58、溪湖区为74

    二、市领导高度重视组织落实

830日周日830,曲刚副市长带领环保、监察、公安、交通、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在市区主要路段对运输车辆无覆盖、机动车冒黑烟占道经营沙石等污染环境问题进行突击检查,对占道经营沙石污染环境行为进行了强制取缔。对本钢石灰石矿等重点大气污染排放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查看企业防尘措施落实情况,要求企业防尘措施要落实到位。

830日周日1330,付铁秘书长组织县区政府、环保、监察、公安、交通、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在市环保局召开紧急工作调度会,对我市个别点位pm10浓度偏高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分析,对滨河南路施工、紫金路占道经营砂石、胜利路占道经营砂石等行为落实处罚,安排部署各部门工作任务,保障9.3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

三、各部门开展的主要工作

    市环保局:一是30日晚8时至0,李大成副局长带领环监局王磊局长、固废处和区环保局对溪湖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周边情况再次进行检查。共查看了交通水泥厂、山水工源水泥厂、本钢石灰石矿、点位周边烧烤等,检查情况如下,石灰石矿已经停产,交通水泥厂扬尘比较大,要求其立即洒水降尘,山水工源水泥厂中控室显示除尘设施运行正常。夜间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交通水泥厂区内地面洒水不及时.大型运输车经过后扬尘严重,另外水泥厂前火连寨公路扬尘大。经过初步分析夜间监测指数上升的原因为溪湖点位周边有多家大的污染源,如石灰石矿、交通水泥厂、小矿山等,本身产生的颗粒物就高,夜间温度和气压下降、湿度上升,可能造成污染加重;二是对明山区三个大气自动监测点位进行现场检查,并同明山区政府、区环保局认真分析影响点位附近空气质量的原因和解决办法,对新立屯点位附近道路加大了洒水频次,对威宁点位实施道路封闭限行,针对大峪点位附近的建筑工地,已经与负责人沟通,要求多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扬尘;三是会同南芬区政府召开重点企业及相关部门会议,对空气质量点位污染源24小时巡查,掌握空气质量实时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对南芬区重点污染企业,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污染源,如:本钢二机修厂,从即日至95日采取全面停产;本钢露天矿洗浴小锅炉减少使用时间等。对空气监测点位附近的南芬集中供热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的两个工地24小时看守,防治施工扬尘。对南芬球团厂(鑫和炉料有限公司)等全面监管,必要时限产减排。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措施,每2小时洒水;四是市蓝天办对市综合执法局、市建委下发对紫金路、地工路占道经营砂石,滨河南路建筑施工无遮盖、无降尘措施行为处罚的通知。

市建委:一是市安监站已将扬尘整治工作要求传达到各施工现场,并组织全面巡查,时刻关注整治效果。830日已经对合金大院、鑫城广场、电校该造巡视完;二是市环卫处与机械化清扫车队,共动用12台多功能清扫车,早8:00-16:00,对我市30条主次干路进行湿扫作业。(具体道路:人民路、东明路、胜利路、西芬路、解放路、八卦路、市府南北路、文化路、唐家路、地工路、峪明路、上海大街、华程路、一中环路、华夏路、环山路、宾馆路、峪龙路、广裕路、平山路、水塔路、北光路、消防路、振工路、振平路、合成路、合峪路);三是市设施处将加大对滨河南路输水工程监管力度,并每日上报工作进展。

市综合执法局:一是对站前八卦路周边、新玛特门前、政府广场周边、文化路振华市场、小华山市场口部实行早630专人定岗看守,防止市场出槽现象发生,对子雄路口、东芬长客等重点部位延时执法至19:30;二是对胜利路环保局门前段的卖沙子的无证占道经营商户商亭,进行了强制拆除,对其堆放的占道沙料,已经雇用铲车将其清走。对地工路传染病医院附近的占道河沙、水泥的违规经营业户,进行了集中清理。对辖区内的水塔路、文化路、樱花路、宾馆路的露天烧烤,联合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从晚5点到8:30进行联合执法整治。对辖区内出现的道路遗撒,做到加强巡查,随时发现,随时清理;三是责成执法系统内的平山区综合执法局对千金路、解放二路、崔东路等6条道路上占道烧烤进行了清理规范。责成明山区综合执法局对对武山路水果超市、经营铁艺和建筑装修沙子、水泥等进行了清理。责成溪湖区综合执法局对彩屯路、溪湖路露天占道烧烤清理取缔28家。

    市交通局:持续路面执法,专项整治市区大货车不盖苫布扬撒违章行为,在解放路、高峪路查处不遮盖大货车3台。

    市公安局:一是交警支队于8301500召开细化部署会议,进一步加大各辖区大队的执法力度,禁止黄标车和大型货运车辆驶入绿色标志区域,限行尾气污染严重的黄标车车辆进入市区主干路;二是安排平山、明山、溪湖、南芬、特勤大队部分警力在城区主干道及周边入市卡口,设置临时检查站5处,确保大型运输车辆的管理以及为其污染严重车辆的通行管控;三是于830日共处罚大型运输车辆违法行为21件,遗撒不盖苫布车辆4件,僵尸车5台。

    市服务业委:一是上午8时至13,对市区和国省道沿线的12个加油站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非正常渠道购进油品问题;二是对加油站安全运营检查中发现个别加油站油品相关票据、检验报告受检时不能即时拿出,个别加油站油气回收设备未运行(溢气阀门忘关闭)。对其进行通报,即时改正,并警示其它加油站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市气象局:83020-3108时本溪市区风向为东风,最大风速2.4/秒,平均风速1.6/秒,平均相对湿度89%。综合分析,昨天夜间天气形势,风速较小,湿度较大,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与昨天16时预测基本一致(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四级)。预计8318-918时,本溪市区、桓仁县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二级,较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本溪县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三级,对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无明显影响。

    平山区政府一是投资万余元在两个监测点位铺设喷淋系统,24小时喷洒;二是点位周边设2台专职车辆,安排环保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发现遗洒、施工扬尘、露天烧烤等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处理;三是组织区综合执法局对点位周边露天烧烤予以清理。

    明山区政府:一是组织综合执法局对占道经营建材业户进行清理,组织城管局安排水车全天侯道路洒水,组织环保局负责监控企业并协调相关部门在各监控点都有专人负责;二是于8月30日区主要领导和各街道、环保局领导和工作人员进入岗位,明确各点位人员认真负责,24小时在岗,并对各点位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点位安全,数据良好。

    溪湖区政府:一是对本钢石灰石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二次扬尘严重,要求企业加强生产管理,采取停产限产等措施,对道路、矿山加大喷淋洒水次数,严格控制粉尘排放;二是彩屯点位因鲍家地区道路维俢,扬尘严重,要求该施工方停止施工,采取措施防止二次扬尘;三是协调地区企业,24小时持续洒水,保证监测点位不超标;四是要求地区矿山,釆石企业等企业停止生产限产,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作任务。

    南芬区政府:830日上午,市环保局李宏波书记,审批处王永凯处长一行会同南芬区副区长徐圣君,环保局于兴洋等重点就独立工矿区改造项目的施工工地,南芬交通主干线车辆运输扬尘等问题提出具体措施,针对本钢企业等问题提出了限产或停产等相关要求,通过各部门联动配合,南芬区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截止上午11时,实时AQI全市排名第一,下一步继续加大整治力度,确保“阅兵蓝”。

高新区管委会:对园区内大气监测点位周边生产企业和生产锅炉进行检查,检查中对生产中锅炉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易产生异味的环节作为重点,并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和日常自查,对未能及时检查的企业进行电话通知,保证大阅兵期间锅炉及除尘系统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对上海医药施工工地和上海绿谷施工工地现场扬尘控制检查,并告知各家施工企业在大阅兵期间严格控制好施工现场扬尘;二是组织交警大队人员分成2组,出动2台警车对高新区香槐路和304线过往车辆进行排查,共计排查货车20台,纠正未盖苫布货车1起,并处以罚款;三是出动保洁人员177人,对全区进行不间断洒水、清扫,对主要干道进行机械清扫。2台洒水车每天9:00、14:00两次对产业大道核心区段、香槐路、药都大街、304线神农大街进行洒水。2台水扫车主要负责市政府、产业大道核心区、神农大街到西高堡、药都大街、香槐路清洗工作。2台清扫车全天全区域路面清扫工作。

    本钢集团公司:一是组成专题落实监察小组,对厂区进行污染防控检查,杜绝感官污染现象发生;二是根据市政府检查行程,配合市巡查组对厂区污染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三是各主要大气排放单位制定厂矿污染管理管控方案,并在车间、岗位落实;四是实施道路洒水扬尘措施。同时对上路车辆封闭、车轮带泥情况进行检查。安排保洁队伍加大清扫力度,延长清扫时间。防控道路扬尘。

    四、下步重点工作                 

一是严控重点排污企业。要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24小时驻厂监察,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决不允许不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必须依法限产限排、停产停排。

二是严控扬尘污染。控制扬尘的重中之重就是施工扬尘。要建立建筑工地扬尘巡查制度,对市区内的工地全面巡查,必要时要实施驻场监管,专人盯防,切实落实好覆盖、洒水等各项扬尘管控措施。

三是严防机动车尾气污染。要全面落实绿标区的黄标车、超标车限行制度。特别是对大型载重货运车辆和残土运输车辆,更要严格管理,大幅削减交通二次扬尘,对达不到要求且拒不改正的,要依法查处,吊销营运资质。

四是要对其他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突击检查,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

 

 

                                                本溪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831              

    

                                

  • 省内环保
  • 国内环保
  • 国外环保
  • 环保相关
  • 媒体环保
  • 省直部门
  •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