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蓝天工程工作简报2015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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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5-09-02

                           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专报

              

    为保障9.3阅兵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市紧急部署,迅速行动。现将环境空气质量及采取的措施汇报如下:

一、 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截止到310000时,本溪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62,全省排名第10位。

我市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排名依次为:本溪县为28、桓仁县为48、明山区为52、南芬区为54、高新区管委会为61、平山区为66、溪湖区为84

    二、市领导高度重视组织落实

831日上午1130100,曲刚副市长组织相关部门紧急召开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以下工作:一是就30日晚溪湖大气监测点位PM10浓度相对较高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曲刚副市长要求,本钢石灰石矿不间断采取洒水措施,必要时采取限产或停产措施。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本溪交通水泥有限公司活动基期间要实施停产措施。溪湖区政府要对304国道24小时进行洒水降尘。由付铁副秘书长带领相关部门从1日到5日对304国道扬尘污染问题进行严格查处,必要时采取封措施;二是与中国电信合作,由市环保局购买120部手机,免费发放给离退休人员及环保志愿者,就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抓拍,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三是成立了2014本溪市PM10指标问题技术审核倒查工作小组,对PM10浓度上升原因进行分析,副市长曲刚任组长,副秘书长付铁、市环保局局长刘天泽任副组长。

三、各部门开展的主要工作

市环保局:一是要求辽宁交通水泥有限公司、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本钢石灰石矿、辽宁矿渣微粉有限公司、火连寨铁路货场5家企业停产,并派专人24小时驻厂看守;二是北台焦化厂一区、二区烟囱有感官污染,要求企业立即整改,目前,企业正对窜漏位置进行陶瓷焊补作业;三是本钢焦化厂东风厂区89号焦炉存在冒黑烟现象,已责令工作人员整改;四是积极与市客运集团沟通协调,要求在点位附近道路坚决杜绝冒黑烟车辆出现,对相关线路车辆进行调整。

市建委:一是对滨河南路观音阁水库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文明施工检查;二是对PM值检测点进行逐一排查,落实周边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三是8:00-16:00,对我市主次干路进行湿扫作业;四是要求滨河南路施工单位本溪泓源供水有限公司对现场余土进行清运,清洗隔离墩,水洒路面,保证道路施工达到无扬尘要求。

市综合执法局:一是加强对地工路、文化路、解放路、峪明路、滨河南路等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及时查处;二是对地工路经营沙石、水泥等违章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出动执法车辆6台,铲车1台,现场清理水泥15吨,沙子15处共计22余立方米;三是采取夜间执法集中治理的方式,重点对胜利路、文化路、平山路、水塔路等20条主次干路两侧占道露天烧烤进行治理。共规范9户,取缔露天烧烤7户,没收烧烤炉具4具。

    市交通局:一是积极引导推进大型运输车辆加盖封闭改造,目前15台专业运输石灰石的车辆已完成加盖封闭运输;二是加强对道路运输扬尘的督察力度,严控交通扬尘;三是查处3台遮盖不严的运输车辆,当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立即进行了整改。

    市公安局一是召开细化部署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各辖区大队的执法力度;二是在城区主干道及周边入市卡口,设置临时检查站5处,确保大型运输车辆的管理以及为其污染严重车辆的通行管控;三是处罚大型运输车辆违法行为17件,遗撒不盖苫布车辆2件,僵尸车3台。

市服务业委:一是对前两天受检加油站中存在共性问题的几个加油站进行复检;二是携带执法记录仪进行现场检查,印制了现场检查记录单,每站一单,提出限时改正处理意见,并由加油站负责人签字;三是对两县地处较偏远的加油站无一遗漏地进行了检查,强化安全运营意识。

市气象局:83120-9108时本溪市区风向为西风,最大风速3.1/秒,平均风速2.2/秒,平均相对湿度89%。综合分析,昨天夜间形势,风速较小,湿度较大,对污染物扩散没影响,与昨天下午16时预测基本一致(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三级)。预计9108-208时,本溪市区、本溪县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二级,较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桓仁县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三级,对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无明显影响。

    平山区政府:一是安排专人对东明监测点位周边进行24小时轮流值守;二是安排绿化洒水车加大对点位周边道路喷淋频次,控制道路扬尘;三是对监测点位周围的露天烧烤进行不间断的治理;四是对道路运输车辆出现遗洒和未遮盖的问题,进行现场执法并予以纠正;五是对监测点位周边施工场地进行限制施工,控制现场扬尘的产生。

    明山区政府:一是对大峪点位、威宁点位、新立屯点位周边加大巡查力度;二是继续清理占道经营建材的违章业户,并逐渐向外延伸。

溪湖区政府:一是对辖区企业进行突击检查,责令本溪市宏业实业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停止作业;二是对对辖区32家浴池进行检查;三是对监测点周边企业进行检查,并监督洒水车辆持续洒水;四是要求对304国道火连寨段24小时不间断洒水作业,保持道路不在扬尘。

    南芬区政府:一是召开“阅兵蓝”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全局会议,并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对全区重点企业、建筑、市政、水利工程等施工工地、主城区及周边道路、浴池及燃煤锅炉、车辆运输扬尘等重点部位和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高新区管委会:一是对园区内大气监测点位周边生产企业和生产锅炉进行检查;二是组织高新区交警大队对高新区香槐路和304线过往车辆进行排查,共计排查货车20台;三是对全区进行不间断洒水、清扫,对主要干道进行机械清扫。

    本钢集团公司:一是高烈副总经理组织各部门召开“阅兵期间,大气污染防控措施汇报会议”;二是针对每个大气排放口,明确负责人,保证信息能够实时准确的向上反馈,并立即采取有效调整措施,使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加强环保设备的点巡检和设备维护工作;四是各生产环节不允许随意进行启、停车,防止运行波动造成废气超标排放;五是落实道路洒水抑尘措施,统一安排公共道路每天洒水4次以上;六是做好信息畅通,随时处理突发事故工作。

    四、下步重点工作                 

一是严控重点排污企业。要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24小时驻厂监察,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限产限排、停产停排。

    二是严控扬尘污染。要求点位周边进行24小时轮流值守,针对建筑工地施工和道路施工加大洒水频次,抑制扬尘污染。

三是严防机动车尾气污染。落实黄标车、超标车限行制度,对大型载重货运车辆和残土运输车辆严格管理,对达不到要求且拒不改正的,要依法查处,吊销营运资质。

四是要对其他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突击检查,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

 

    附件:停产企业名单

 

 

                 本溪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91              

    

                               

 

 

 

 

 

 

 

 

 

附件:

停产企业名单

 

1辽宁交通水泥有限公司

2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

3本钢石灰石矿

4辽宁矿渣微粉有限公司

5火连寨铁路货场

6、本溪市宏业实业有限公司、

7、本溪市祥平铸钢厂

8、本溪市顺鑫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9、本溪市水泥管有限公司

10、本溪市北台耐火材料厂

11、本溪市溪湖铁路器材厂

12、本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13、本溪市华晟苯板有限公司

14、本溪远通玛铁有限公司

15、本溪市雅路锅炉厂

16、本溪华程建材有限公司

17、本溪工务段铁路采石场

18、沈阳煤业(集团)本溪石膏矿有限公司

19、张乐生排渣厂

20、本溪市穆斯林熟食厂

21、溪湖清华保温材料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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