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橙色预警
受全省气象原因的影响,从11月7日零时开始,我市空气质量出现重度污染。重度污染状态持续32小时之后,于11月8日8时达到严重污染,从11月8日12时至19时AQI出现爆表(AQI达到500以上)。为了保障公众健康,根据《抚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抚政办发〔2015〕55号)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于11月8日下午启动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11月9日上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暨辽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工作会议,会议结束后,副市长何庆对我市相关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要求各责任部门和县区政府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全力采取措施抗击雾霾:一是市经信委负责,对大伙房水泥公司等11家重点企业实行50%限产,对石化热电厂等19家企业实行30%限产。二是市住建委负责,停止碾山线以北、沈吉高速路以南区域建筑、道路工地、拆迁工程、土石方作业等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环节。三是市公安局和城管局负责,禁止全市范围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四是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负责,城区主要道路禁行黄标车和重型货运柴油车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五是市环保局负责,对重点监管企业实行驻厂员制度和不间断巡视制度坚决打击夜间违法偷排偷放,对造成大气严重污染的企业,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六是市督查办负责,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应急措施情况进行督查。七是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提示信息,告知公众应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防护和出行建议。
截止到11月9日15时,我市空气质量恶化趋势有所缓解,AQI下降到294,空气质量由严重污染转为重度污染。
下一步,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环保局及相关部门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开展监测预警研判,环保、气象部门共同对空气污染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为科学处置提供依据。二是各相关部门按照《抚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确定的职责,针对燃煤锅炉污染、扬尘污染、工业企业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和秸秆焚烧等重点,全面采取措施抗击雾霾。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新闻单位及时发布当前环境状况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主要做法,做好舆论引导。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市环保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重点监管企业排污情况进行监控,防止违法偷排偷放。五是市政府督查办、市蓝天办共同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应急措施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抚顺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