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蓝天工程进展情况工作简报 第一期(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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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SRC-1119564740 时间:2014-01-22

 阜新市蓝天工程进展情况

 工作简报

  第一期

  阜新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120

                                                                                            

 

   内容提要:

●我市制定2014年度蓝天工程责任书项目实施计划

●我市加快推进2013年蓝天工程责任书项目完工和2014年责任书项目建设进程

●市环保局抓紧开展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范围工作

●市环保局积极开展省“两会”及春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我市制定2014年度蓝天工程

责任书项目实施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切实改善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快推进蓝天工程责任书项目实施,按照省环保厅相关要求,我市制定了《2014年度蓝天工程责任书项目实施计划》。2014年,我市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推进蓝天工程的深入开展,一是保障资金投入;二是优化政策扶持;三是强化污染源监管;四是加强宣传引导;五是强化考核监督。

 

我市加快推进2013年蓝天工程责任书项目完工

2014年责任书项目建设进程

 

2013年蓝天工程全面实施以来,我市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个别项目进展缓慢。为加快推进2013年蓝天工程责任书项目完工和2014年责任书项目建设进程,19日,市蓝天办对35家蓝天工程责任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2013年蓝天工程责任书项目完工和2014年责任书项目建设进程的通知》,对责任单位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尽早完成2013年蓝天工程责任书项目;二是针对2014年责任书工程项目,各责任单位要组织编制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进度、治理效果和责任人等相关内容,制定资金申请计划和使用计划,委托资质部门编制可行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技术支撑材料,201441日前完成建档备案;三是各责任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做好蓝天工程环保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市蓝天办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开展蓝天工程进展情况督查工作,并及时将督查结果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

 

市环保局抓紧开展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

禁燃区划定范围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雾霾天气的发生,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发[2013]15号)要求,市环保局在原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城区近年来发展的实际情况,初步划定了扩大后的禁燃区范围,并于115日召集局内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局属各分局对扩大后的禁燃区范围进行了初步评审。市环保局将在综合各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见基础上,形成报批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并以阜新市人民政府通告形式下达。

 

市环保局积极开展省“两会”及春节期间

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近期,我市环境空气质量AQI指数接续升高,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严峻。为做好省“两会”及春节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市环保局采取多项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监管,有效控制大气污染。

一、密切关注,及时汇报。113我市出现逆温天气,AQI指数持续升高,我市已出现雾霾天气,经与市气象局沟通,逆温天气会继续出现,立即将此情况向市政府领导汇报。金市长随即召开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紧急会议,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会后,市环保局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

二、启动应急措施。针对已出现的雾霾天气,市环保局结合我市实际,启动了四项应急措施,一是环监局、各分局按照环境监察管理权限,对所辖的大气污染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停运或不正常运行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并按照上限处罚。对火电、供暖企业,环监局派人驻厂,保障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停止了海州矿等市区南缘煤炭企业的扬尘作业。三是停止全市建筑、拆迁、储煤(灰)场的作业。四是停止一切除供暖外的燃煤行为。

三、加强排查,控制污染。从11820日,每天市环保局都出动环境监察人员30余人,对40余家企业进行环保检查,对15火电、供暖企业派驻厂人员进行环境监管,保障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对重点污染源提出停产要求。

16日—19日的AQI指数看,未再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情况,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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