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蓝天工程进展情况工作简报 第二期(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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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4-03-13

 阜新市蓝天工程进展情况

 工作简报

  第二期

  阜新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220

                                                                                            

 

    内容提要:

 

●我市出台《阜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市环保局采取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治理工作

●太平区采取措施做好雾霾治理工作

●市环保局召开环境空气质量专题会议

 

我市出台《阜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日前,为积极应对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导致的持续重污染天气,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污染应急保障体系,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生产生活,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阜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阜新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我市结合实际,出台了《阜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预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统一领导;科学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利气象条件下持续性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市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调度、协调、督查、指导有关单位大气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会议组织,传达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应急处置信息,向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组织专家等对大气重污染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应急措施,提出控制污染和防止事态扩大的建议。

 

市环保局采取措施做好

重污染天气治理工作

 

针对近期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市环保局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治理工作:一是要求几家电厂和供暖企业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环监局下到企业开展驻厂监察;二是要求几家电厂和供暖企业最大限度压低生产负荷,减少污染;三是要求海州露天矿监督矿坑内采运环节,加大喷淋抑尘力度,对运输车辆进行苫盖,控制扬尘污染;四是对几个玻璃厂采取限产措施;五是环保各分局到辖区内进行检查,杜绝一切营运性小煤炉的燃煤行为。大气中心针对我市环境质量情况,采取全天不定期巡查,及时对城区内大气污染进行排查。

 

太平区采取措施做好雾霾治理工作

 

针对近期雾霾天气,按照市环保局有关要求,太平区采取措施做好雾霾治理工作:一是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增量。将减排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引进。二是控制扬尘污染。实施绿化恢复生态工程,减少矸子山排土场二次扬尘和残煤自燃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取缔高孙路西侧和新型材料产业基地内全部储煤场点,控制煤炭存放装卸扬尘污染。三是取缔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四是分批关闭辖区内轮式窑烧结砖厂。五是对拟建的隧道窑烧结砖厂进行跟踪管理,确保二氧化硫去除率85%以上。

 

市环保局召开环境空气质量专题会议

            

日前,市环保局召开会议,对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通报,全面剖析了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提出下一步污染整治措施。局班子成员、局属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局长黄宝浩指出,环境问题已成为现阶段热点问题,公众对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现在环境问题也成为项目建设的关键因素,就我市发展与保护的现状来看,环保部门面临新的挑战,并肩负着越来越重的环境监管责任。因此,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一定要敢于面对问题、解决问题,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

黄宝浩强调,要认真研究融入全市重点工作的切入点,服务大局,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要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在服务大局的情况下,做好做实环保工作。要强化监管,坚持原则,依法执政。要加强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环保队伍新形象,为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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