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蓝天工程进展情况工作简报 第三期(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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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4-03-24

 阜新市蓝天工程进展情况
工作简报
第三期

  阜新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319

                                                                                               

   

内容提要:

 

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市环保局召开专题会议总结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我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取缔禁燃区内燃煤小锅炉

●市环保局起草完成《关于禁止焚烧垃圾 树叶 秸秆等行为的通告》

●工程进展情况

 

 

 

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更好的应对当前雾霾天气,有效控制空气污染,225下午15,市政府决定启动《阜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III级应急响应。

251720分,副市长金东海主持召开由相关县区、环保、公安、住建委、综合执法及阜矿集团等15个责任单位参加的紧急会议,宣布启动预案,并布置应急工作。金副市长强调,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发展经济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把长期治理和短期行动结合起来。要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预案》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抓好落实。通过采取多项措施,争取尽早将空气污染程度降下来。他要求环保部门做好调度工作,及时汇总各部门预案启动情况,推动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取得实效。

221日起,辽宁省大部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出现重度污染,我市22425两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分别达到315314,属严重污染。22425两日,省环保厅连续召开应对重污染天气视频会议,对全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24日,市环保局迅速将会议精神向市政府做了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市环保局随后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省环保厅和市政府领导的讲话精神,针对目前的严峻状况,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主要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及时与气象局沟通,做好监测数据的传送及对重污染天气的预判工作。二是局大气中心与市政府应急办沟通,做好随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三是市环监局、各环保分局加强环境监管,对所辖的大气污染企业进行检查。

24日,市环保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4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0余辆次,检查火电、钢铁、建材、化工、水泥等企业43家。对我市火电及供暖等重点企业派驻厂人员24小时值守检查。25日上午,市环监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我市各重点企业周密调整生产安排,采取限产、限排措施,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截止2513点,阜新发电公司生产负荷已降至70万千瓦,生产量缩减18%,日减少燃煤量1000吨;杰超热电厂截止13点已将9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停运,其余4台锅炉调整使用质量较好的煤碳,生产量缩减23%。热力总公司的2356分公司分别减少燃煤量20/天、30/天、40/天和40/天。

为加大工作力度,市环保局进行了责任分工、落实到人,共组成信息组、数据组、督查组、检查组和流动组5个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其中,督查组由局班子成员组成,每人负责一个城区;检查组是由各分局监察人员组成,他们将就《预案》落实情况开展辖区互检。

按照市领导指示,26日上午起,市环保局每两小时对各责任单位预案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调度,并报送金副市长、市监察局和市应急办,随时掌握责任单位的工作情况。

28日,按照《阜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我市解除了预案》及III级应急响应。

 

市环保局召开专题会议

总结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33日,市环保局召开会议,对近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下一步应对措施。局长黄宝浩、副局长张长青、副局长王海鹰、检查组和大气中心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检查组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检查企业数量、发现的问题等进行了汇报,并对下步监管工作提出建议。局长黄宝浩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与气象局密切沟通做好气候环境预测;二是监管要做到长期性、昼夜监管、不留死角;三是做好全方位监管、互检;四是要加强农村等周边地区的环境监管。

 

我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取缔禁燃区内燃煤小锅炉

 

2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AQI指数时常超过200,属重度污染。经调查,低矮小煤炉排放的烟尘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尤其是市场中塑料小暖棚私自违法使用的小煤炉,没有任何除尘、脱硫设施,对我市的低空大气质量造成严重污染。为保障我市大气环境质量,近日,市政府再次组织开展取缔燃煤小锅炉的联合执法行动,行动分以下几个阶段:

摸底调查阶段——现场调查,摸清禁燃区内小煤炉、锅炉使用、分布情况;

告知阶段——在阜新日报发布《关于抵制雾霾,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燃煤设施污染大气环境行为的通告》;

联合行动阶段——市综合执法局、公安局、环保局、公用事业局、供电局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禁燃区内燃煤小煤炉实施强拆。

 

市环保局起草完成《关于禁止焚烧

垃圾 树叶 秸秆等行为的通告》

 

近日,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空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环保局起草了《关于禁止焚烧垃圾 树叶 秸秆等行为的通告》。

35日副市长金东海召开专题会议,对《通告》(初稿)征求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意见。金市长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全市垃圾、树叶、秸秆禁烧工作。

目前,经修改完善后的《通告》已上报市政府,等待市政府以文件形式下发。

 

工程进展情况

 

2014年,我市蓝天工程省责任书项目19个。进展情况如下:

1.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4#机组脱硝改造项目,其中1-2#机组正在开展前期工作,4#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已完工,未验收。

2. 阜新盛明热电有限公司1-2#机组脱硝改造项目,正在进行前期考察,未开工。

3. 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1-4#机组除尘改造项目,可研和可研批复已经完成,环评报告编写完成等待批复,未开工。

4.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机组除尘改造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未开工。

5. 阜新盛明热电有限公司1-2#机组除尘改造项目,正在进行前期考察,未开工。

6. 阜矿物业五一路锅炉房14吨锅炉和天隆实业总公司34吨锅炉拆除项目,未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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