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情况通报(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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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5-09-02

葫芦岛市91日情况汇报

 

我市采取对污染源重点督察与排查相结合,政府组织检查与污染源单位自查相结合,在市区对小型燃煤茶浴炉白天检查与夜查相结合,在政府部门中采取联合督察组检查与责任部门组织检查相结合,宏观掌控与微观细查相结合,对污染源的污染防治工作做到定人、定岗、定位、定责任、定要求,收到良好效果。

91,市政府联合督察组分四个小组检查了绥中县、建昌县和15家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市环保部门3个组,监察局局长、副局长带队,出动车辆3台,出动人员15人次。重点检查了方大化工、方大钛业、华兴锆钛、渤船重工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各县区环保局共出动检查人员36人,检查了4家浴池、3家冶金行业、5家煤场, 26户饭店和32家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市交通局出动稽查标志车辆9台,执法人员34人次,共检查车辆53台,查处货车扬撒车辆6台,扣证6个。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驶入“环保绿标区”的黄标车10辆。

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以赵祖石副局长为组长,矿产开发管理科、勘查储量科、地质环境科、监察支队等部门组成的督导组,分组对各县、区矿山生产扬尘污染防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导,对重点矿山,用超常规手段加强日常管理,要实施驻场监管,专人盯防;同时深入生产矿山进行抽查,指导矿山落实有效措施,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葫芦岛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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