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蓝天工程简报 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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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4-06-30

 蓝天工程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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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动态

 一、锦州市集中开展春季扬尘污染控制专项整治活动

二、市环保局对集中整治小锅炉进行任务分解

 

锦州市集中开展春季扬尘污染

控制专项整治活动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春季扬尘污染集中整治的通知》(辽蓝天办发〔20141号)的要求,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批示要求,由市蓝天办牵头,协调各县区政府及市建委、交通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全力做好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市蓝天办于55日组织召开了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和环保局长、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进行部署动员,要求各单位按照文件及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依据《辽宁省扬尘污染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83号令)的规定,对全市各类扬尘污染声场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成立扬尘污染控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我市成立了以市政府副秘书长、环保局局长白魁林为组长;市建委、交通局、公安局、环保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市环保局、市建委、交通局和公安局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各县()区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成立本地区扬尘专项整治领导工作小组,对辖区内重点扬尘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有效地抑制扬尘污染。

二、明确任务目标,突出工作重点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市春季扬尘专项整治活动,55日,市蓝天办组织市建委、交通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和各县区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的部署动员会,认真分析了我市扬尘污染现状及主要原因。客观因素是锦州市三面环山、一面靠海,且受地质影响植被的存活率低,大部分山脉一直处于裸露状态,使扬尘受自然环境客观因素的影响较大。主观因素是对扬尘治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从而进一步明确完成此项活动的重点工作:强化文明施工,督促各施工单位做好裸露地面覆盖、进出车辆冲洗、堆场遮盖等环节的管控,强化道路和施工、绿化建设和养护工程等特殊环节的扬尘污染;严格控制物料运输遗撒,落实运输砂石、土方、垃圾等车辆蓬盖、密闭等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防控堆场等大型尘源污染,落实码头、堆场等尘源围挡设置,物料覆盖、物料装卸抑制扬尘污染等控制措施。

三、精心组织、密切协同、严格监管、成效显著

依据《辽宁省扬尘污染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责任分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主动出击、严格标准”的原则,坚持统一部署指挥,统一协调调动,统一执法尺度,全面做好春季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一)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为提高整治效果,引导广大市民、施工单位和运输业主参与到整治活动之中,各县()区政府执法单位深入到场站源头和主要道路,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悬挂横幅30余条,出动宣传车65辆次,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市交通局运管处组织运输企业、车队领导召开会议,明确各运输企业的责任分工,向他们发放宣传单5000份,要求其在货运源头做好货车装载的自检自查工作;开发区管委会印制宣传资料1000份,发放给辖区运输业主,并深入到天港运输有限公司、辽西土石方有限公司、锦州君晨物流有限公司及碎石场、锦州鼎安运输有限公司及碎石场等运输企业及碎石场宣传脱落扬撒的危害;凌海市在主要公路交叉口处和大中型货运企业悬挂横幅10余条,印发宣传材料4000余份,向广大运输业主和过往运输车辆宣传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意义。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宣传工作,为扬尘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抓住根源,实施源头管理

全市开展春季扬尘综合整治活动以来,市建委、交通局运管处、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深入到施工工地、货运场站开展源头治理工作,切实把好专项整治的“源头关”。一是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围挡管理。要求主干路和次干路周围500米范围内施工现场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道路的围挡高度基本满足高度不低于1.8米,做到连续、稳固、封闭、整洁、美观。及时更换破损的围挡,已完工的围挡及时进行了拆除,垃圾在验收前全部清运完毕。施工现场围挡外不允许堆放施工设备、材料、建筑渣土及垃圾。二是要求建设单位承包土方的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设施。同时制定现场防扬尘污染措施,并进行监督实施。施工现场严格落实保洁员制度,每天对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等场所遗撒的泥土及水泥罐车遗撒的灰浆等进行清扫,并采取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三是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土方作业工地要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扬尘措施,对于裸露的场地、散体物料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措施。大部分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出入口都进行硬化处理,注意做好场地的洒水、道路的清洁及保养工作。在施工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不得带泥上路。从源头杜绝了扬尘污染现象的发生。其他各县()区执法单位也都能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深入到建筑施工、货运场站开展源头治理工作,收到了显著成效。

(三)区分责任,坚持严管重罚

结合全市“机关作风百日整治活动”和“市容环境半年整治活动”精神,市建委、环保局、交通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33家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对3家建筑施工工地责令限期整改。各县()区政府分别对本辖区建筑施工工地、堆场、仓储、粮食加工等地进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共检查145家,下达整改通知书61份。为整治、规范个别施工现场渣土运输沿街遗撒、围挡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市建委出台实施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规定,要求中央大街、云飞街、人民街、士英街等主要街路两侧施工现场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3.5米。市建委安全站对全市施工地逐一排查,共下达整改通知书76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市交通局专门制定、下发了《锦州市交通局关于严格规范管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通知》(锦交法〔201433号),部署今年全市大货车脱落扬撒专项整治工作,并组织召开由市运管处和各县(市)区运管所主管领导参加的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市运管处执法人员深入到市区主要货运场站和道路开展执法工作,连续14天对夜间行驶的货运车辆进行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营运车辆,确保市区道路整洁;开发区、龙栖湾、松山运管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20多人次,执法车辆120多辆次,检查各类零散货物运输车辆3600多辆次,力保102国道、滨海公路、渤海大道、龙栖湾大道,以及锦州南站地区路面干净整洁;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运管所根据辖区特点,确定了以国道、省道为主,辐射乡村道路的工作思路,通过在国道、省道与乡村道路交叉口设立执勤点,采用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的相结合执法方式,有效规范了散装货车的运输行为。

四、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对夜间和节假日期间抑制扬尘污染的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监管机制。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监督。继续加大对施工企业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防止扬尘污染、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曝光,接受公众监督,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立完善扬尘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将严格落实排污申报、环评审批、电子监控、环境监理、信用联动等扬尘控制措施,将扬尘污染管理纳入到日常环境管理体系,确保长期有效抑制扬尘污染。

 

市环保局对集中整治小锅炉

工作进行任务分解

为了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 按照刘凤海市长在蓝天工程调度会上的要求,市环保局组织市环监局、各县区环保局对主城区和各县城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的供暖锅炉、生产锅炉和浴池小锅炉情况进行了再一次细化,明确2014年拆除1吨以下燃煤小锅炉,确实需要保留的,要改为燃气或生物质燃料锅炉。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辽宁省蓝天工程实施意见》及《锦州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市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任务,明确了拆除时限和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对各县(市)区政府的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完善了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准备报市长办公会审议后,由市政府下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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