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蓝天工程简报 第7期(2014年7月20日)
蓝天工程简报
(第 7期)
锦州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动态:
一、锦州市集中开展整治大气违法排污专项活动
二、锦州市完成主城区环保绿标区创建工作
锦州市集中开展整治大气
违法排污专项活动
按照《365足球投注网站关于印发辽宁省2014年整治大气违法排污行为暨“治理雾霾、亮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环发[2014]17号)要求,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市积极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大气违法排污行为专项集中整治活动。
一是编制下发了工作方案。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市环保局编制下发了《锦州市锦州市2014年整治大气违法排污行为暨“治理雾霾、亮剑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和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制定了本地区的大气整治行动方案。
二是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环保局局长白魁林任组长,副局长闻成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环监局、监测站、宣教中心、污控处、科技处、环评处、项目处、人事处。各部门周密布署,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是积极开展自查。6月10日至6月25日,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65 人次,出去车辆89台次,对大气排污企业依法进行检查,检查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源企业15家,主要有火电企业5家,钢铁企业1家,水泥企业9家;限期治理火电企业5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燃煤企业、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四是制定小锅炉拆除计划。通过对辖区内10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及各类炉窑、炉灶、小浴池锅炉的再次排查,市环保局完成拆除以小浴池锅炉为主的1吨以下燃煤锅炉计划任务分解表,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后实施。
五是编制目标责任书分解表。依据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责任书》的工作,结合锦州市的实际情况,市环保局编制了《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责任书》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任务分解表,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后下发实施。
完成主城区环保绿标区创建工作
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推进蓝天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在锦州市主城区设置环保绿标区。2014年6月16日,市政府下发了《锦州市人民政府政府设置环保绿标区的通告》(锦政发[2014]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