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工程简报
(第8期)
锦州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动态:
一、锦州市召开关于取缔城区小锅炉有关问题的市长办公会议
二、市环保局制定完成《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责任书任务分解表》
锦州市召开关于取缔城区小锅炉
有关问题的市长办公会议
为了推进蓝天工程的深入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7月29日,刘凤海市长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有常务副市长扬晓光、副市长王功生、市政府秘书长孙志海、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市发改委、规划局、公用局、财政局、环保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华信集团、节能热电公司、供暖管理处负责人参加的关于取缔城区小锅炉有关问题的办公会议。市公用局汇报了取缔城区小锅炉的有关情况。
刘凤海市长明确提出年底前,全市务必要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42台供暖小锅炉和我市156台浴池小锅炉的拆除任务,改善环境质量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本着对锦城人民负责的精神,面对现实,细化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从根本上解决环境空气质量问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政策标准、责任主体、资金保障、组织协调和完成时限。
市环保局制定完成《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目标责任书任务分解表》
为加快推进我市蓝天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目标责任书》和《365足球投注网站关于印发辽宁省2014年整治大气违法排污行为暨“治理雾霾、亮剑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环发[2014]17号)以及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市环保局完成了《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责任书任务分解表》,并草拟了《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缔分散燃煤小锅炉的通知》,已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领导审核,同意后将由市政府下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