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蓝天工程简报 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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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4-10-08

 蓝天工程简报

(9)

锦州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动态:

一、市环保局对责任书项目强力督办。

二、市政府下发通知取缔分散燃煤小锅炉。

 

市环保局对责任书项目强力督办

 

为加快推进我市蓝天工程责任书项目的实施,由市环保局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对全市蓝天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督办,并对工程建设滞后的项目单位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将检查的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市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将召开市长办公会,对建设滞后的项目单位领导进行集中约谈和督办。

 

市政府下发通知取缔分散燃煤小锅炉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锦州市政府已下发通知取缔分散燃煤小锅炉,并成立了由王功生副市长任组长、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公安局、质监局、住建局、环保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按通知要求,全市将取缔分散燃煤小锅炉463台。其中,拆除并网供暖锅炉118台,原煤散烧小锅炉345台。取缔后的原煤散烧小锅炉经批准后可改为燃用天然气、电或生物质汽化燃料锅炉。此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已全面展开,正在积极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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