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发布2016年度燃煤锅炉淘汰清单
辽阳市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市委发〔2016〕6号)中“2016年,以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为重点,淘汰建成区内全部老旧低效锅炉。”要求,市长裴伟东、副市长吕有宏主持召开了建成区内燃煤锅炉淘汰工作会议,对我市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及2016年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进行了充分讨论。根据各区政府的反馈意见及省厅沟通意见,经市长裴伟东批示,我市确定2016年度淘汰燃煤锅炉44台,并分别于3月21日、3月22日分别在辽阳市政府门户网站、辽阳日报等主流媒体上进行了公示。公示中不但列出了我市2016年锅炉淘汰清单,还明确了保留燃煤锅炉的达标要求和部门分工及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对于群众举报的未纳入淘汰计划的燃煤锅炉,将根据其行业类别分别由经信、城建、环保三部门督办处理,辖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