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蓝天工程工作简报201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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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7-03-20

     副市长吕有宏连日在田间地头督查我市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

 

 为落实省政府秸秆焚烧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迅速扭转当前的不利形势,确保秸秆禁烧工作三级责任落实到位,防控因秸秆集中露天焚烧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一周来,副市长吕有宏亲自带队,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机关干部和环境监察局全员出动,组建四个市级秸秆禁烧联合督查小组,分别由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市环保局长、主管局长带队,奔赴各县区、各镇(街道)开展分片包干督查。督查组人员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安排好工作,深入田间地头,针对各镇(街道)农作物秸秆禁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并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施重点巡查。

督查内容主要是七个方面:一是《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包保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相关部门的职责是否明确;二是以乡镇为单位、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是否落实到人; 三是秸秆禁烧基层网络责任人、联系人是否准确,联系电话是否畅通,责任人是否清楚其职责等;四是是否建立各级值班巡视制度和举报电话,做到不间断巡视;五是是否完善村规民约,并与每个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落实相邻田块的农户签订联保责任书;六是是否对通报的火点进行核实,并进行处罚、问责;七是秸秆禁烧工作中的先进及反面典型情况。

督查组灵活检查方式,坚持现场督导,采取日常检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市环境监察局则使用无人机监测技术,结合地面综合执法,利用车载移动数据平台、照相、摄像等设备,做好现场证据留存,以便行政处罚和复议之用。市督查组实地督查时,一旦发现着火点或着火痕迹后,现场做好记录,通知属地政府立即落实处置工作,并协助做好对焚烧秸秆农户劝阻、扑灭及复原处理等工作。督查组邀请辽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参加,跟踪报道,及时曝光焚烧行为,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提高禁烧知晓率。

       

 
   
 

                                   副市长吕有宏在辽阳县督查秸秆禁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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