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蓝天工程工作简报(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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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7-05-26

 盘锦市蓝天工程工作简报

 

盘锦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413

 

【本期摘要】

2015413日,盘锦市政府召开2015年盘锦市蓝天工程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

【工作动态】

2015413日,盘锦市政府副秘书长孙雅娟主持召开2015年盘锦市蓝天工程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王庆良副市长召集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等14个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以及华锦集团、辽河油田等5家重点企业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盘锦市环保局王尚君局长代表市蓝天办汇报了2014年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及2015年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对各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

盘锦市副市长王庆良认真听取了环保局工作汇报,并同参会同志一起就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大气治理、污染减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部署盘锦市2015年环保重点工作,对我市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重点讲了以下几点:

一、强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直将这项工作作为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关乎民心向背、国计民生,既是重大的环境问题、民生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二、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要集中力量,全力攻坚,重点抓好“关小、治企、降尘、控车、禁燃”等五项治理:

1、要加大“关小”力度。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扎实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通过集中供热、改用洁净能源等方式,扎实抓好小型分散燃煤锅炉淘汰及新技术替代工作,逐步解决燃煤锅炉的污染问题。今年10月底前,淘汰建成区内燃煤锅炉84台。2017年年底前,建成区所有10吨以下燃煤锅炉必须全部并网或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工作;两县县城、各经济区范围内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10吨以下小锅炉要全部并网。

2、要加大“治企”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好主体责任,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成果运用,提高企业污染治理水平。要执行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对煤电、石化、大型燃煤企业等重点排放行业的监管,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对停产治理仍无法达标排放的,坚决实行停业关闭。65吨以上在用燃煤锅炉全面安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全面开展石化行业有机废气治理,炼油能力超过500万吨的石化企业今年要完成泄漏监测与修复治理工作,在辽东湾新区和三厂地区强力推进泄露与检测技术应用工作,解决异味污染问题。

3、要加大“降尘”力度。全面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对各类建设工地,要全面推行规范化施工,确保现场围挡、路面硬化、物料覆盖、湿法作业、密闭运输、车辆冲洗“六个100%”,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改。对道路扬尘,要持续开展渣土、砂石物料等运输车辆整治活动,强制采取篷盖、密闭措施,坚决杜绝沿途抛洒滴漏和带泥上路;在城区街道实行机械化洗扫作业方式,增加道路保洁和洒水频次,大风扬尘天气要继续加大洒水频次。对混凝土搅拌站,要严格落实粉料仓除尘、料场全封闭、车辆冲洗要求。对容易造成扬尘的物料堆场,要建设封闭式储存设施,安装自动喷淋抑尘装置。

4、是加大“车控”力度。严格机动车登记年检,对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年内完成3000辆黄标车淘汰任务。建成区要全面划定为“绿标区”,禁止黄标车上路行使。今年要全面使用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从源头上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总量。

5、是加大“禁燃”力度。加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建立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长效机制,坚持有烟必查、有火必罚,努力实现零火点。要集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活动,特别是要加大露天烧烤的整治力度。要严格落实垃圾和落叶等禁烧措施,决不能边清洁路面、边污染空气。要大力倡导文明过节和举办婚丧嫁娶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尽量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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