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将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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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5-09-29

铁岭市将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

 

铁岭市环境保护局

2015824日)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辽宁省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辽蓝天发〔20151号),有效遏制和减少水和大气环境污染,持续改善全市城乡环境质量,铁岭市政府正在着手启动全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目前,铁岭市环保局已经完成《铁岭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并于824日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期将以市政府文件印发。

铁岭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将从201591日至20151210日,分动员部署、措施实施、巩固提高和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百日行动”的具体保障措施为:一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铁岭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孙轶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项世伟、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波进担任,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与“百日行动”同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三是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环保局对活动开展情况实施不定期现场检查,并实施月通报制度,市绩效办实施绩效考核。四是建立制度,长效管理。通过此次“百日行动”,各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环境质量改善管理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

铁岭市将通过此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促使全市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按照重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和分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各项保障措施,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按期完成环境质量改善任务并取得实效。铁岭市政府将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对未达到工作要求的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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