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蓝天工程工作简报2015年第1期(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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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5-05-22

【本期摘要】

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对到我市开展环境保护专项督查

省人大到我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研

我市全力推进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环保专项督查反馈

有关问题整改工作

 

【工作动态】

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对我市进行环境保护专项督查

201541317日,环境保护部东北督查中心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办《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副市长李松立、市环保局局长艾卫平、副局长胡卫东、赵英姿以及市直相关部门主管领导陪同检查。

督查组对营口市四区两县(市)的43个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建筑工地、物料堆场、加油站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市发改委、建委、公用事业局、服务业委、环保局等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大气十条”的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听市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督查组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给予肯定,同时要求市政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环境保护专项督查意见,组织各市(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全力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打造美丽、和谐新营口。

 
   
        


省人大对我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研

按照国家、省人大的部署,423日,省人大环资城建委副主任何明清带队,对我市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推进清洁能源利用、依法实施小锅炉拆除改造;控制扬尘治理特别是矿山扬尘治理以及环境综合治理,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副主任朱毅力、副市长李松立、市环保局局长艾卫平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首先听取市政府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决议》等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相关问题与市直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同时,调研组一行先后到西部集中供热工程、沿海产业基地公交车油改气项目进行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我市拆除小锅炉和机动车油改气情况,认真听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调研组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省政府《决议》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我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加大新《环保法》的实施力度,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我市全力推进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环保专项督查

反馈有关问题整改工作

41317日,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对市政府形成反馈意见。反馈意见指出我市当前环境保护工作存在6项主要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5项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反馈工作,为了切实做好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市委书记吴汉圣专门听取副市长李松立及市环保局的专题汇报,并要求市政府全面树立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环保推动作用,对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督查反馈的有关问题要逐项研究,细化解决方案,深化专项治理,严格纪律约束,按时完成各项整改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加大新《环保法》的实施力度。

2015427,市长葛乐夫主持召开会议,对我市落实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反馈有关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副市长高炜、副市长李松立,市政府秘书长陆忠财、副秘书长魏刚及相关市(县)区政府、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用事业局、市公安局、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环保局首先对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环保专项督查反馈意见进行了通报,并对有关问题逐项提出整改工作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对下一步有关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汇报,副市长高炜、副市级干部李松立分别对落实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最后,市长葛乐夫做了总结讲话。

市长葛乐夫指出,要高度重视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对我市督查问题的结论,这对我们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意识,正确处理环保和发展的关系意义重大。面对督查的问题,要有高度的保护环境意识,高度的保护环境动作,高度的保护环境自觉,并以此为契机,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切实提高我市环境总体质量。

会议要求:

一、各市(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有坚决的态度,坚决整改,按照市环保局整改工作意见,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主要领导要定期调度,亲自督办。

二、整改工作要依法依规,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关停企业,要理清责任,不要产生纠纷,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做好督查反馈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要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工作。责任主体为市环保局,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环保局对整改工作要一件一件研究,一个县区一个县区调度,一件事一件事解决,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市环保局积极协调各市(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并对重点企业进行一对一的约谈。目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关于营口青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欠缴排污费的问题

该公司目前正在筹措资金,年底前将近几年拖欠的约2000万元排污费全部补缴。424日,公司董事长就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门向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进行汇报,并表示努力打造全国环保模范企业。

2、关于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营口钢铁有限公司环境违法的问题

副市长李松立、市环保局先后两次到两家钢铁企业进行现场办公,研究解决整改工作。目前,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3号烧结机(180平)已停机,待脱硫设施恢复使用后投运;4号烧结机(600平)脱硫设施已开工建设;细尾砂堆场已用草帘、苫布苫盖,并配备专业防尘网,计划5月末全部改造完毕。营口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设施正在建设,计划6月份全面竣工投入使用,原料堆场已用草帘、苫布苫盖,并配备专业防尘网、洒水车。同时通过降低生产负荷、进口使用低硫铁粉、改变燃料等临时性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关于城市扬尘污染的问题

为彻底解决渣土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从201571日开始,全市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目前,市法制办会同综合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拟定通告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已印发实施。

4、关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的问题

一是强力推进我市城市垃圾处理场建设,确保6月底前投入运行,实现日处理100吨污泥的处理能力。二是调研适合我市情况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方法,解决历史堆存的污泥问题。430日,市公用事业局、市环保局到大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项目进行了考察;近期将赴沈阳、黑龙江等已建成污泥处置设施的城市进一步考察。

5、其他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稳步推进。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协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大新《环保法》的贯彻实施力度,加强领导,强化调度,落实责任,全力做好各项问题的整改工作,构建“政府全面负责、环保统一监督、各部门依法履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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